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关于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八项措施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仲裁在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工作中的作用,切实保障仲裁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妥善化解民商事争议,维护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的当事人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决定如下:
一、全面推动网络、邮寄立案。制定并发布网络、邮寄立案指引,明晰网络、邮寄立案具体操作流程,加强“云仲裁”平台技术保障,提升系统操作体验,完善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多种网上缴费方式,确保网上立案24小时全天候服务。
二、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案件办理方式。充分发挥本会“云仲裁”平台的功能,采取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除个别确有需要当面交接、确认的事务,能够在线上完成的仲裁程序全部在线上完成,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采用网上调解、远程视频庭审等方式解决争议。
三、实行仲裁费缓交等惠企惠民举措。对从事民生和疫情防控保障物资生产的重点企业,以及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导致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如按期缴纳仲裁费确有困难,本会将根据其提出的申请和有效证明文件快速审核快速处理。
四、建立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特别通道”。针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较大的实际,开通“特别通道”,对涉及中小微企业的纠纷实行专人跟进、专班处理,依照当事人申请及本会规则,实行速调、速审、速结;对存在参与仲裁事务困难等情况确需延期的,依照当事人申请快速审核办理延期审理手续;加大调解力度,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鼓励各方当事人秉着互谅互让、共渡难关的精神,公平合理分配权利义务,及时妥善解决纠纷。
五、加强类案研判和处理指引。组建专门团队开展涉疫情热点法律问题研究,科学预判涉及疫情和有关防控措施的纠纷类型、争议点,梳理形成处理相关法律问题的指引,支持仲裁庭正确适用不可抗力、仲裁时效、情势变更等法律规定,审慎处理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而产生的货物买卖、房屋租赁、运输、建设工程、金融借贷、保险等合同纠纷,最大程度鼓励交易,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脱困,依法保障金融机构债权稳定,促进经济活动尽快恢复正常,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加强释法析理稳定企业预期和市场信心。邀请相关领域法律实务专家围绕当前企业最关心的法律问题撰写系列普法宣传文章,在本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信息互动平台发布,为企业答疑解惑、提供行为指引,通过积极回应关切稳定企业预期和市场信心。主动走访有关企业,为受疫情或防控措施影响而面临延期交货、订单取消、无法履约等突出困难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及仲裁指引。
七、全面加强办公场所卫生防护措施。本会总部以及南沙中心、东莞分会、中山分会、知识产权仲裁院等分支机构全面采取最严格的健康检查和清洁消毒措施,确保接待室、等候区、电梯间等公共场所以及门把手、通风口等重点区域均经过全面彻底清洁和消毒,落实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措施。
八、坚决响应党的号召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当先锋、作表率。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本会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理性应对疫情,解答法律问题;自觉配合所在社区各项防控措施,党组织如有需要,全力支援有关单位尤其是基层社区投入疫情防控一线战斗,扛起仲裁人的责任担当。
以上措施,自即日起实施。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